铁门关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位于天山南麓,塔里木盆地东部,是天山南麓和昆仑山北坡交汇的交通要冲,古丝绸之路中段的必经之地。铁门关市由“一区二镇”组成,面积590.27平方公里,距离巴州州府库尔勒市约50公里。市名源于中国古代二十六名关之一的“铁门关”。市人民政府驻铁门关市兴疆路1号,于2012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。秦汉时期,天山南路有36国,市辖境位居渠犁国境,古渠犁国在且末西北,精绝(今民丰县)之北,尉犁(今塔什店至博斯腾湖以南一带)西南,山国(今尉犁县铁干里克东北)以西,乌垒(今轮台县策大雅)东南,其范围相当于今库尔勒市境及尉犁县西北、轮台县东南一部分。
铁门关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